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景泰县房权证景房字第1169号
刘永辉
房屋
景泰县一条山镇黄河路南36-1169号1幢1-01
公告单位:景泰县自然资源局
2022年3月4日